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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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详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 2.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3. 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4.参评成果限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评选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教务处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3.组织专家推荐参评。 4.校内公示评选与推荐结果。 5.推荐成果进一步完善材料,教务处统一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纸质版 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 纸质版一式6份, 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需要单位盖章,教务处统一盖学校公章; ②成果原件1份(材料不退回) ; ③成果反响支撑材料1份,包括成果获奖、社会反响、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A4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参考评审书封面自制。 2.电子版 ①申报评审书(WORD格式); ②申报汇总表。 评审书以“学科+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jgb@ncist.edu.cn。 3.提交时间 4月19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中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 联系人:韩永 周剑波 电话: 61594877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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